公安部等三部局要求:公路客运一次连续驾驶不得超过三小时
为遏制公路客运车辆肇事上升势头,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指出,严禁驾驶员过度疲劳驾驶车辆。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从事公路客运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长途客运车辆应当逐步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车记录仪。通告要求夜间(晚22时至早6时)运行的客运班线必须避开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今天在此间介绍,今年1至9月,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9.4万起,造成7.1万人死亡,42.2万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1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32.2%、3.7%、35.9%和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