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钱第一人命第二 不法奸商用甲醛泡起了水产品
2001年10月27日    时间:2001年10月27日 浏览数: 打印

  新华网南昌10月26日电(记者李兴文) 甲醛是一种对人体有毒的化学药品,人食用甲醛浸泡过的食品后,即可引起胃痛、呕吐、呼吸困难,甚至死亡。但一些不法奸商利欲熏心,竟然利用这样一种毒性的化学物质浸泡鱿鱼、虾仁、鸡腿菇。

  江西省技术监督局日前抽查了1家批发企业、9家酒店餐馆及10个零售摊点的54批次产品,发现5批次产品用甲醛浸泡防腐;在对南昌墩子塘菜场检查时发现一些摊点的鱿鱼、黄管、虾仁和鸡腿菇都用甲醛浸泡过。

  据医学专家介绍,甲醛水溶液在商业上叫着福尔马林,防腐能力特别强,五万分之一既可抑制细菌生长。农贸市场的少数商贩因为不具备水产品冷冻保存条件,为使未售出的产品不腐败变质,而使用甲醛浸泡保鲜。南昌技术监督部门已经对查出的不合格商品依法进行了处理,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水产品时要多长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