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入世需要 中国废除100多项价格规章文件
为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做好“入世”准备,国家计委在1992年价格法规清理的基础上,对截至2000年年底以前发布的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共341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的范围包括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过清理,国家计委决定:将166件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将51件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纳入修改范围;将124件价格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宣布作废。据介绍,这是自《价格法》颁布实施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价格法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
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将使我国价格法制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也将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