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学员报名费考试费都敢贪 广东高教厅揪出三蛀虫
2001年11月21日    时间:2001年11月21日 浏览数: 打印

  昨日,原广东省高教厅成人教育处三个蛀虫因贪污学员报名费、考试费及其他创收所得91万元人民币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甘百青,男,55岁,大学文化,原广东省高教厅成教处副处长;沈旷,男,48岁,大学文化,原广东省高教厅成教处副处级调研员;叶秀云,女,38岁,大学文化,原广东省高教厅主任科员。

  据检察机关指控,上述三被告在1997年11月至1999年4月间将原本应上缴高教厅财务部门的48万元创收所得及其他多项费用截流私分,三人各分得27万、32万、32万。

  在庭审中,甘百青等三人对上述指控均供认不讳。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