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明文规定不准 哈尔滨的商场出售连体人民币
2001年12月23日    时间:2001年12月23日 浏览数: 打印

  新华网哈尔滨12月22日电(杨明) 近日,哈尔滨的秋林商厦四楼一柜台摆放了许多“连体”人民币,以高于实际面额数倍的价格公开出售,引起顾客议论纷纷。

  在这个柜台上,只见花花绿绿地摆满了各种面额人民币的“连体钞”,令人心头不觉一震。走近俯身看去,原来这些钞票多是四张连在一起,不曾分割的“四方联”。据售货员介绍,这里有2分、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等各个版本的人民币“连体钞”,售价从99元到990元不等,销售已一月有余,而且绝对是真钞,分开就能当钱花。仅记者在现场观察期间,就有不少顾客一脸惊讶地围过来谈论:“商店还能卖‘钱’,真是新鲜”、“这么干,能行吗?”

  记者就此请教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该处曹处长表示:关于这种“连体钞”是否允许在商场公开出售,没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也没涉及这个问题,具体情况还需向上级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