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发生特大事故的地区领导要到省政府述职
明年,凡是发生特大事故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讨,有关领导要主动到省政府述职。
省政府近日制定的200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规定,对事故处理按照“归口负责、分级管理、依法查处”的原则办理。今后,凡发生特大事故的市、州、县政府要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讨,有关领导要主动到省政府述职;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重大事故的县、乡(镇)人民
政府要到省安办及省有关部门述职。同时,明年各市(州)及省级有关部门发生1件特大事故,年终不得评奖。
今年1—10月,我省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6%,其中特大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