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10月4日广州市退休老教师张镇川收到了北京朝阳区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认为张所编写的全国技工学校通用教材《物理》的版权归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17年印了580万册书 我只得5000元报酬
作为号称中国教材版权归属第一案的原告,75岁高龄的张镇川想不到自己竟然会败诉,他不解地说:“两版教材17年印刷了580多万册,我总共才得到5000元钱的稿酬,平均1000本书还不到一分钱,知识为什么就这样不值钱。”
1983年7月的一天,当时正在广州海员学校上课的张老师接受省劳动厅委托编写专门针对技工学校的《物理》教材。1985年3月,《物理》教材由劳动人事出版社(现名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1990年,经由张镇川老师自己修订第二版,一直沿用到1999年10月,总共22次印刷达580万册之巨。在张老师家里,记者还看到了1993年由劳动部颁发的“优秀教材”荣誉证书。
交涉七年未有结果老教师一怒告上庭
1990年修订第二版发行后,出版社未寄来修订的稿酬,张镇川也没有索要。
可是在1992年1月21日,同是编写技工学校通用《语文》课本的赵镇老师写信来说,他为第二版稿酬问题与出版社打了一场官司,结果庭外和解,出版社付钱了事。
张老师于是第一次主动写信向出版社要求寄付稿酬。他说其后7年,总共与出版社往返函件21封,出版社要么置之不理,要么以“帮助查,查到一定补”为由拖延不办。1999年4月,出版社某编辑来信说张镇川等人是“退休后穷极无聊”,是“讹诈”,这些字眼终于惹恼了张老师,他说“士可杀不可辱”,这才下定决心要与出版社打官司。
不过就在这封信后不久,出版社又来信提出补偿方案,其中《物理》的具体补发金额为4652.51元。张老师则认为不能接受这个数目,又多次与其交涉未果后,终于在2001年5月30日将出版社告上了法庭。
原告被告各执一端判决版权归出版社
2001年6月27日在北京朝阳区法院,中国教材版权归属第一案终于开庭。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物理》教材是法人作品还是委托作品。
原告的代理律师张其函说,1985年该书出版发行时,版权页的署名为原告,在以培训就业局为名义发表的前言中,也明确了委托编写这一事实。在修订第二版时,培训就业局也明确地以行政意见的形式将著作权特别是获得报酬权赋予张老师,所以该教材一、二版的版权属于张镇川。
被告出版社称,张镇川仅是《物理》一书的具体执笔人员。根据1991年实施的《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该书属法人作品,版权应归属于培训就业局和出版社。
9月27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宣布判决:张镇川败诉,《物理》教材版权归出版社。法院宣判后,张镇川老师就一直准备上诉,但随着上诉最后期限的日益临近,张老师还是没有筹集到足够的诉讼费。(记者刘显仁、张则友报道)
关注焦点:教材版权该归谁
《物理》教材版权争执一案自开庭以来,备受传媒关注。大家关注的焦点都在于教材版权归属问题,而出版界资深人士则直言此案关注率之所以如此之高,关键在于它暴露了长期以来国内普通教材更新改版慢、质量难以提高的一个深层原因:教材的直接编写者属于弱势地位,权益并不能真正得到保障,积极性难以发挥;教材出版单位又没有动力及压力来优胜劣汰教材。
据了解,目前我国中小学基础课程的教材都是由教育部一个专门机构负责组织编写,而其他如大学及中专类普通教材则多是由出版者组织编写、出版、发行。
而在另一方面,出版社利用自己的优势可以单方面决定教材稿酬的支付方式。鉴于教材的巨大发行量,一般出版社会选择一次性付清,其后概不付印数稿酬。这样做导致的结果就是:为节省教材稿酬,出版社没有动力更新教材版本;而又没有同类教材的竞争者,它更没有压力更新教材版本。于是国内不少普通教材基本上都存在更新改版慢、质量难以提高的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