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严厉打击侵犯师生安全的犯罪活动
2001年4月2日    时间:2001年4月2日 浏览数: 打印

  中新网北京4月2日消息;近日,中国公安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迅速会同教育、卫生等部门,集中时间对学校的消防设施、运送学生的交通工具、学生用餐和学校及其周边有无危险爆炸物品、

  是否漏管失控等问题开展安全大检查,解决各种隐患。要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在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区域开设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按有关规定予以取缔。对校园的外来人员要严格管理,对校园周边及校园内的非法经营摊点、违章建筑和出租房屋要进行清查整顿。

  通知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侵犯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侵犯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那些严重影响师生安全的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盗窃、爆炸、投毒等现行案件,要集中力量尽快侦破,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通知重申,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预防、震慑和及时发现、控制、打击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