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曝光特大偷税案 税耗子生吞1500万
2000年8月31日   时间:2000年8月31日 浏览数: 打印

  昨日,辽宁省地税局向社会公布了目前我省最大一起偷逃税款的案件。这起被冠以“6·26”沈阳港深房地产有限公司偷逃税款特大案偷逃税款合计1500多万元。如果加上课征滞纳金2500多万元,那么补税款及课征滞纳金合计额超过4000多万元。

  据介绍,港深公司是于1992年7月5日由沈阳市某开发公司、香港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和外省某企业股份公司出资成立的合资企业。香港公司出资不到位。1995年3月9日,港深公司作出了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决定停止香港公司的股权,其股权转为债权。董事会决议当天通知了香港公司,香港公司在收到董事会决议函后复函表示接受这一事实。但是,港深公司一直没有向注册登记主管部门进行说明,也没有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继续以合资企业的身份开展经营。该公司于1997年10月16日自己购买外汇20万美元,将此款项做账为香港公司的投资,造成了香港公司投资到位的假象,从而继续享有税收上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该公司在账务上采取了“技术处理”,设“账外账”。超提利息,以超提“预提费用”用白条子和不合理费用冲销“预提费用”,造假工资表等手段偷逃1501.3万元税款。

  此案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