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访人大清华在校生替人打官司的"子丑寅卯"
2002年12月7日    时间:2002年12月7日 浏览数: 打印

  11月28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分别同北京市司法局签署了一份《法律援助合作协议书》。按照协议书约定,大学生经过其所在学校的资格审定后,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身份,在有律师执业资格老师的指导下承办具体的法律援助案件。

  本月中下旬,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将正式公布11所高校法学院参加“诊所”法律教育的学生免费替当事人打官司的详细情况。

  还没有毕业,却已经先就业,这在大学生就业难的今天,可谓新鲜事;在校大学生还没有接触社会,经历浅,实践少,能被人们认可吗?记者通过调查采访,弄清了其中的子丑寅卯。

  子:先就业,再毕业,新鲜一招?

  “我们组接的案子法院今天受理了。”12月2日傍晚,刚刚从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回来的中国人民大学2000级学生毛剑敏一脸疲惫地告诉记者。9月26日,他接到一个因心脏起搏器电力提前耗竭、当事人向厂家和医院索赔的民事医疗纠纷案子,他们5个同学立即分工合作,进行长达两个多月的调解。当调解无效后,他们立即征得当事人同意,不得不将厂家和医院告上了法庭。

  “我们是由学校法学院组织面试,严格挑选出来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0级学生李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9月,该院统一组织大三的学生进行面试,挑选出了30多名能力比较强的学生以准律师的身份,在有律师执业资格的老师的指导下,行使一部分权利,进行法律援助。

  他还介绍说,他们班这次有30个学生入选,每5人一小组,共分成6个小组。每个小组通过集体协作的方式办案,各小组一接到案子,就先进行案情分析,找出双方的焦点,然后根据双方的利益进行模拟演习,充分讨论和交流。

  “法庭开庭时,学生要亲自出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甄贞认为,高校的法律专业教育跟医学专业教育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需要临床实践。因此,她借鉴了美国“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把法律上的临床实践叫“‘诊所’法律教育”的说法。

  2000年9月,我国有北大、清华、人大、复旦、武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7所高校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今年这批参加“诊所”法律教育的学生已经是第5期了。

  甄贞教授还说,我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就是要培养学生作为未来的法律执业者的一种必备素质。在大学生真正毕业之前,让他们直接主动操作办案的全过程,实际上是老师们把他们“扶上马先送一程”,缩短了学生们跨入社会的适应过程。

  丑:经历浅,实践少,不被看好?

  “这个医疗纠纷案太复杂,主要是对方采取了不合作的态度。”毛剑敏同学跟记者谈起了他的经历。当时,他们组一接到这个案子,就马上进行了讨论分析。大家一致认为,这个案子的特殊性是当事人因为心脏起搏器的电力耗竭,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如果立即诉诸法律,按正常法律流程,法院判决需要4到5个月,这就会使当事人的病情得不到及时治疗。如果进行三方调解取得成功,使当事人获赔,可能会赢得治疗的时间。于是,在征得当事人的许可后,他们首先踏上了三方调解之路。

  他们首先找到了北京市药品质量监督局,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出面管一管,在法律范围给医院和厂家施加一些压力,达到使当事人获赔的目的。但是该局负责接待的人告诉他们,这事不归他们管,得找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结果,他们找了好几次,都没有找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他们组的5位同学又商量了一下,决定干脆直接向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员介入此案,在进行调解时也遇到来自对方不合作的情况。后来,他们去法院立案时,因为对医院和公司的调查不足,法院不予受理,白折腾了一个来回。

  “他们经历浅,实践少,显然不被人看好。”甄贞教授说,社会上,人们大多都看好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这些专业律师确实不管是与人交往的经历,还是办案的能力都比在校学生有优势。

  寅:要提醒,要指导,不能放任?

  “有时候,我们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也很茫然。”李斌告诉记者,他在办理一起家庭纠纷案时,也遇到过不少麻烦。

  他说,这个家庭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孩子判给母亲抚养,父亲每月付给孩子300元的抚养费。而父亲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付给孩子的抚养费了。孩子要求父亲付齐以前所欠的抚养费,并增加每月的抚养费。他和同学们在进入北京某系统集成公司调查孩子的父亲每月的收入时,却遭到该单位的拒绝。

  “当我们回去向老师请教如何清查一个人的社会收入时,老师很快就能告诉我们具体方法。”李斌说,老师不但社会经验丰富,而且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们经常提醒他注意把握解决问题的方向、谈判的细节、以及如何保存自己的底线等等,因此时时刻刻离不开老师的指导。

  “现在还没有到放任的时候,老师们加强了对办案学生的监管。”据甄贞教授介绍,从第一堂课开始,她就告诉学生应转换各自的角色,大家都是办案的律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在每堂课上课前20分钟,老师都要认真听取每一个案件的进展情况,以提醒和督促学生如期完成。当事人也时刻与学生保持联系,密切关注案件的发展,无形中也在起着督促作用。

  此外,每位指导老师也有具体分工,负责指导学生办案。一旦有学生不能如期完成办案,就由指导老师直接完成。

  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律师跟记者指出,大学生无偿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老师们一方面要加强对学生操作办案全过程的质量监管,一方面要加强对学生们的培训。

  卯:有热情,有素质,效果很好?

  “他们为我们要经常四处跑,干活非常卖力。我们非常满意,也非常感激中国人民大学的这些法律援助志愿者!”12月3日晚上,北京市建二集团六建公司的职工纪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亲戚王某是受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的当事人,她家住河北固安县苏家桥乡,是个农民,没有文化,也不懂法律。而该校的学生们不但尽心尽力替他们打官司,还在生活上帮助他们,这令他们很感动。

  “从大学生替人打官司逐步得到社会认可可以看出,学生也具有专业律师的素质。”甄贞教授认为,事实上,跟专业律师相比,由学生承办案件的效果要好得多。

  她说,首先,律师作为一个社会人,要养家糊口,办案附带有功利性;而大学生办案的经费由美国福特基金会提供赞助,则目的单一。其次,学生的工作热情和办案主动性比已经工作多年的律师要高得多。再次,从数量上来比,律师是一个人一个月办好几件案子;而学生一般是好几个人用一个学期的时间只办一件案子,其效果可想而知。

  “除此之外,我们大学还有由6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专职指导教师和10余位来自公检法国家机关的律师组成的顾问团,作为学生们的强大后盾。”拥有12年法院工作经验的甄贞教授介绍说,学生办案实际上是一种集体智慧的高投入,往往在法庭上,学生们比专业律师准备得更充分。

  我国著名教育家、电影史学家、北京电影学院封敏教授认为,大学生免费替社会弱势群体打官司,不仅具有学校专业教育与生活实践相结合、与社会市场相接轨的重大意义,还具有扶助社会弱势群体、推动法律援助的重要意义。

  据悉,我国共有11所高等院校参加了“诊所”法律教育活动,共计1000多名在校大学生在老师们的指导下主办过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甄贞教授还告诉记者,在如今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这些亲手主办过案件的大学生,毕业后走上社会人才市场,将普遍受用人单位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