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立中小学60万学生下学期免杂费
2002年4月18日    时间:2002年4月18日 浏览数: 打印

  从2002年9月1日起,我市约60万名在公立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将免交杂费。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教委了解到的。

  为了扩大公共教育费支出,减少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教育费家庭负担,从今年9月1日开始,北京市首先对10个远郊区县接受义务教育和城近郊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约60万名在公立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实施免交杂费政策。对于这部分免除的费用,将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交纳杂费的标准计算。“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指的是,每月人均收入在285元以下的家庭。据悉,今年下半年,北京市政府将增加6000万元公共财政支出,明年将投入1.2亿元保证此项政策的实施。

  据介绍,这是北京市自1986年起率先在全国实施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之后,逐步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又一重大举措。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109万中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免除学费后,除了书本费等费用外,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平均每位小学生的杂费支出约为80元,初中生约为130元。市政府每年的杂费补贴小学生为2400余元、初中生为2800余元。现在市政府将承担这60万中小学生的全部杂费。据介绍,所谓的杂费指的是公共教育费之外的生均公用教育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