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5日,位于成都市外西文家场的民办学校星星外语学校将以850万元的参考价公开拍卖,联想到前段时间易主的建平双语学校,很多人都忍不住要问:成都的社会力量办学经过10年发展,是否已形成一套优胜劣汰的机制?成都市民所期待的一个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公办民办学校共同健康发展的多元化的成都教育新格局是不是正在形成?答案是肯定的。
公私频频“联姻” 据了解,社会力量性质的学校的出现,成都是全国最早的,上世纪90年代初成立的光亚学校成为不少兄弟城市争相学习借鉴的典范,而至今,这所老牌的民办学校仍具有相当不错的口碑。而依托各校实行公办民助办学体制改革,则是成都市办学体制改革中重要的一步。1996年,成都一中作为一所相对薄弱的普通中学,通过与省重点中学成都树德中学联合办学,更名为“成都树德实验中学”,实行“公办民助”办学体制改革,经过几年的发展,学校迅速跃入一流学校行列。截至目前,全市公办民助学校已达28所,在校学生1.8万人。
规模不断壮大 2000年,一批高起点、大规模的民办学校投入使用,比如成都南洋学校、成都实验(三原)外语学校等,那个时候,是成都社会力量办学最红火的时期。到如今,全市由社会力量开办的学校已达700余所(含各级各类民办培训机构),学校占地面积约5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达16亿元。其中,民办普通中小学38所,在校生3.2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点)10所,在校生1553人;实际公办民助的学校28所,在校生达1.8万余人。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和公办民助学校的在校生人数,已占全市中小学在校生人数的2.5%。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初见端倪。
洗牌不忘规则 不难发现,在办学体制的改革中,对社会力量办学的规范一直是有关部门工作的重点。1995年2月11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13次会议批准、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成都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后来又相继有《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的意见》、《关于成都市民办中小学校教师管理的试行意见》、《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及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出台,目的就是要让社会力量办学能够有章可循。而同时,各民办中小学举办者及办学者也在激烈的竞争中加强了行业自律,2002年2月,行业自律议定书签字生效,从招生、收费、师资、安全等多方面行成“圆桌定律”。
“洗”出思考一串 成都市社会力量办学有了较大发展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在激烈竞争环境中暴露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几所易主的民办学校都曾经辉煌过,他们也为成都的基础教育作出了贡献,最终被大风大浪击退,是办学经营理念出了问题,还是从教育这一以社会效益为主的事业中索取的经济元素太多,这是开办者们应该深思的问题。欣喜的是,建平双语学校被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接管、另一所民营学校被盐道街中学接管,学校的新主人在成都基础教育中的地位都是相当不错的,我们有理由相信,新学校能够在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下走向新的明天,也祝“待字闺中”的星星外语学校找个“好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