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开选拔出四十七名审判长
2000年9月22日   时间:2000年9月22日 浏览数: 打印

  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 朱大强)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经过民主推荐和公开选拔,四十七名审判人员已被该法院审判委员会正式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庭的审判长。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今天说,实行审判长选任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今年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这次审判长选任工作,充分体现了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的八十七名符合选任条件的审判人员参加了民主推荐,其中获得民主推荐的六十七人参加了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产生了四十七名审判长人选。考评小组对审判长人选进行认真、严格的考核,经张榜公示后由审判委员会最后确定。

  这次新选任的四十七名审判长,既有经验丰富、从事审判工作多年的资深法官,也有年富力强、一直作为业务骨干担当重任的中年法官,还有近年来表现出色、在公开选拔中脱颖而出的青年法官。除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外,年轻化、专业化是这次选任审判长的突出特点。据统计,新选任的审判长中,四十五岁以下的中青年法官占百分之五十以上,十四人具有法律博士或法律硕士学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审判长选任后,除主持合议庭审理案件外,还将按照规定的权限直接负责所审理案件裁判文书的审核和签发。实行审判长选任制度,不仅体现了审判机关人事制度的改革,而且进一步深化了审判方式的改革,它对于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作用,严格体现审判直接原则,提高审判效率,缩短案件的审理期限,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