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剧院“辱华”事件诉讼案我方获胜
昨晚21∶30,本报记者专访法国华人华侨会副主席林加者后获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作者吉波将修改书名、更改广告,而华人团体则随后撤诉
本报实习记者樊宏伟报道:北京时间昨天18∶00(法国时间11∶00),法国华人华侨会副主席林加者等华人团体代表与“辱华事件”的剧作者弗朗索瓦-吉波进行了谈判,3个半小时后记者通过越洋电话,对林加者进行采访后获悉,双方达成协议,吉波将修改书名、更改广告,而华人团体则随后撤诉,“我们获得了胜利”。
在电话中,林加者用沙哑激动的声音告诉记者,此次谈判是应剧作者吉波的要求进行的,地点就在吉波家中。达成协议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第一,作者要在《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话剧、广告和小说上对其标题加引号,而且要在醒目位置,用与作者姓名同样大的字体加注副标题———‘引自租界时期一块令人耻辱的牌子’;第二,对于已经销售的小说,则要在书中加一页纸,作同样的说明”。
对于本次胜利,林加者表示:“我们华人团结所显示的力量是获胜的前提,而且,我们在法律方面做了严密的、打持久战的准备,再加上舆论的巨大压力,这都是剧作者吉波所无法面对的。当然,中国政府和世界各地华人对我们的支持也是获胜的主要因素”。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今天剧作者就将和广告商联系,修改已经刊出的广告,而华人团体方面则将向原定于今天宣布审判结果的巴黎高院撤销起诉。
说起自己沙哑的嗓子,林加者副主席笑着说:“为了诉讼的事天天说,再加上要应付法国媒体的采访,嗓子有些上火。不过,我们获得了好的结果,嗓子不算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