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百万巨款哄抢事件:失落现钞只还回不到五千
2002年1月16日    时间:2002年1月16日 浏览数: 打印

  1月11日中午12时许,浙江省台州市110指挥中心接报,一位姓陈的男子刚刚从银行里提取的100万元现金被两名歹徒抢走。

  几分钟后指挥中心的电话铃声再次响起, 一位姓曾的群众举报说,在他们的加油站门前刚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船型摩托车与小货车相撞,两名骑摩托男子被撞出七八米远的同时一包百元大钞撒落一地,过往行人正在疯狂抢钱,现场局面十分混乱。

  事后据初步估计,被群众哄抢的现金大概有18万元左右。12日警方要求参加哄抢者3日内将钱款交回,至15日下午仅有5名参与哄抢人员交回了不到5000元的现金。据悉警方将再次延长交款时间,18万元何时能够收回?记者对这起事件进行了采访。

  还螺丝刀的工夫,一百万元就被抢走了

  案发当日记者拨通了第一起案件的受害者,台州市椒江区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陈某的电话。据他讲,当时他驾驶着一辆轿车与公司出纳李某在椒江区凤凰公园附近的台州市银座城市信用社领取了100万元现金(系工资款和工程款)。现金分装在两只大尼龙袋里,准备送到另一家泰隆信用社转存。

  领好钱后,他开动车子,转了一个弯后,到了解放南路“芳香鸡”快餐店门口,就觉得车胎“嗤嗤”作响。他下车一看,发现车胎瘪了,于是他就到旁边的修理店借了螺丝刀,动手换轮胎。出纳李某因觉得坐在车内不舒服,也开门下来。等换好胎去还螺丝刀时,突然接到李打来的电话,说车上的钱(放在车后座)不见了。于是自己马上打电话报了警。

  李某在向记者描述被抢情景时说,当时有两名男子冲上来,猛地拉开车门,拎起两大袋钞票,还未等自己反应过来,两人已乘上骑来的一辆深色二轮船型摩托车飞速逃离了现场。

  飘落的红纸全是钱

  看见群众哄抢而打电话报警的是金三角路段加油站站长曾蓉。1月12日中午,记者来到该加油站进行采访,一进加油站,记者发现来这里加油的车挺多。据这里的员工介绍,由于该加油站位于台州三个区的交界处,所以平时这条街上总有很多人,加油的车也不少。

  在随后的采访中曾站长向记者描述了哄抢事件的全过程。她说:“事发时我们正在加油站旁边的山坡上吃中饭,猛听到“砰”的一声,随即看到撞车处飘起一片红色,大家仔细一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飘落的红纸全是钱(新版的100元币)。看见有人哄抢,我提议大家去帮助撒了钱的人,不能让别人乱抢去。当时加油站的9名职工飞一般地冲下山坡跑到马路上,奔跑中我打电话报了警。”

  面对飞来横财,许多人像发疯一样地狂抢

  说起现场的情形,加油站的许多职工愤慨万分。他们说,马路上的人越聚越多,面对飞来横财,许多人像发疯一样地狂抢,有的拼命地往挎包里装,有的使劲往衣袋里塞,有的则干脆夹在腋下,参与者足有近百人。

  更有甚的是,一辆路过的面包车竟停在路中间,车上的人下来参与哄抢。一个妇女下车抢了几沓钱后就跑。一辆摩托车途经此地,车上一男一女(估计是夫妻)停车后,女的下来就抢,把自己的包塞得满满的,就想离开。加油站职工洪云宝追过去,死死拉住那妇女的挎包带,要她把钱交出来。岂料,开车男子加大油门,挎包带拉断了,人也跑了。气愤难当的老洪将拿在手中的挎包扔向还在抢钱的人:“这样的钱你们也好意思往家里搬,太不像话了!”

  后来加油站职工将夺回的钱用人墙围在中间,防止有人哄抢,直到警察赶到现场为止。

  另一位当时也在现场的椒江区教委退休干部方荷琴对记者说:“这几天我的心情怎么也平静不下来,那些‘发洋财’的人太令人气愤了。”她告诉记者,加油站有一个安徽来的打工小伙子,为了夺回被抢的钱,连手都被那些参与哄抢的人抓出血了。她忧心忡忡地叹息道:“说老实话,还是一个道德问题。”

  谣传说,加油站职工穿着制服才没参与哄抢

  事件发生后,椒江区委、区政府、台州市公安局、浙江石油总公司、台州石油公司的领导先后前去慰问,对加油站职工的行为表示了肯定。而此时社会上却传言说加油站职工是由于穿着制服才没有参与成哄抢的。

  对此,加油站职工黄芳向记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说:“我们当时是穿着制服,但当时的场面十分混乱,几十近百人在哄抢,混在人群中谁还认得出谁。而且当时那种场面,大脑反应就是一瞬间的事儿,也是人最本质的东西,谁还顾得上穿没穿制服。”

  加油站的职工们还对记者说,“当我们听警方介绍了‘芳香鸡’快餐店前的特大案件后,得知撞车后逃走的两名男子就是犯罪嫌疑人时,都觉得十分可惜,当时以为钱是两名男子的,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赃款。如果知道他们的钱是抢来的,我们早就把他们抓住了。”

  警察来了,抢钱的人才很不情愿地散开

  1月11日晚上,记者来到椒江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当时的接警民警张回春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他告诉记者,几乎在警方赶到第一起案件案发现场的同时,椒江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又接到了第二起案件的报警,称:一辆快速行使的摩托车在市区金三角路段撞上一辆柳州五菱小货车,摩托车上两名男子连人带车倒在地上,摔出七八米远。车上掉下很多人民币,散落在地上。一时间,过往群众上前哄抢。

  由于两案发地点相距仅400米,又都有骑摩托男子在场,当时警方就猜测这两名男子应与抢夺巨款的犯罪嫌疑人有直接关系。于是他们又立即赶赴该案的第二现场金三角路段。

  但当警方赶到时,两名骑摩托男子在捡了撒在地上的两沓钞票后,拎起了另一个包后早已夺路而逃,现场还有不少群众在哄抢地上的现金,看见有警察来了,抢钱的人才很不情愿地散开。

  犯罪分子使用的交通工具已被找到

  经初步侦查,警方认为100万现金盗窃案是一起有预谋的案件。从银座城市信用社的监控系统录下的内容,可以清楚地看到犯罪分子踩点并用利器戳破车胎的场面。歹徒乘摩托车到营业大厅前停下,尾随建筑公司出纳李某进入营业厅,不久出来。然后将一件特制的器具放在李某等所乘的车胎后。车子倒退时,压上了该器具,漏气。歹徒再乘摩托车尾随在轿车后面,待其停车时,快速抢夺走车内百万巨款。两名歹徒年龄在20至30岁之间,身高约在175厘米左右,一穿黑衣服,一穿灰白色衣服。

  百万盗窃大案在台州当地引起了轰动,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案,台州市、椒江区两级警方在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的亲自指挥下,正在全力以赴侦查此案。浙江省公安厅领导于案发当晚即指示,要求台州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尽快侦破此案,将受害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目前,经过台州警方2天3夜的艰苦侦查,案件已有突破性进展。14日上午,犯罪分子使用的作案工具(驾驶的深色二轮船型摩托车)已经发现。该摩托车被扔在台州市黄岩区一座大桥下的江中。浙江省公安厅专家已对摩托车进行鉴定,确定了侦查范围和侦查方向。

  5名哄抢者主动交回五千元

  1月12日,台州市公安局通过台州各媒体,发布《公告》,郑重告诫参与哄抢的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8条之规定,在金三角路段的哄抢行为已涉嫌聚众哄抢罪,限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凡是参与哄抢的人员到台州市公安局或椒江区公安局讲清问题,交回赃款,或将赃款直接汇入某城市信用社某账号,警方将予以保密。逾期不交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警方在公告里悬赏5万元缉拿犯罪分子。警方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协助破案和检举哄抢人员,对提供重要线索的给予5万元人民币奖励。

  但钱的诱惑力太大了,似乎比负刑事责任还重要。截至记者发稿时,即1月15日下午,仅有5名参与哄抢赃款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交回了金额总计不到5000元的钱款。据警方介绍这5个人都是通过主动到公安机关承认错误的形式交回钱款的。

  据悉,警方下一步将通过延长自首时间的方式再给那些参与者一次交回钱款的机会。

  现在被窃走巨款的某建筑公司负责人痛苦万分,希望所有参与哄抢的人都能够良心发现,主动把钱交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