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60多家电视台同时播出
-每天两到三条“贪官通缉令”
-已有3800多名贪官榜上有名
-案件所涉及赃款50亿
-通缉令瞄准贪官
2月1日,一档新的法制电视栏目《法制中国》在北京举行了试播仪式。这是一套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部制作的一档每天15分钟的法制节目。在整套节目中,有一个小栏目引起了记者的注意,那就是《贪官通缉令》。
近日,记者来到《法制中国》节目组,对《贪官通缉令》等有关问题采访了《法制中国》节目总制片人梁奕先生。梁先生首先向记者介绍了《法制中国》这个栏目:“《法制中国》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部主办的,我们经过了半年的筹备,准备在2002年3月1日开播。《法制中国》是一个日播节目,每天15分钟,通过卫星传输给全国各地的电视台,然后通过他们为广大观众播出。”
“目前来讲,《法制中国》有三个版块。第一个版块是《法眼》,大概的播出时间是4分钟。主要是浓缩全国法制事件的精华,报道中国法制动态和资讯,我们想打造高收视率的中国法制节目的新闻联播。这些法制新闻都是全国各地的记者站发给我们的消息;第二个版块《法案》以全景式报道多种职务犯罪的案情和犯罪心理,所涉及的一般是大案,也包括一些有特色的小案。它占的比重最大,大概要8分钟;最后一个版块《法网》,取的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意思。这里面就包括我们要说的《贪官通缉令》,还有《曝光台》,公布反贪举报热线等等。做这么一个版块主要是反映民众心声,曝光贪官、赃官。这块只占用2分钟左右的时间。”
之后梁先生接着对记者聊起了《贪官通缉令》:“《贪官通缉令》是我们这个节目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主要通缉的是全国范围内的职务犯罪的在逃人员。我们做这个《贪官通缉令》的小栏目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根据我们国家反腐的大形势,也是加强反腐力度的具体体现;另外在电视节目策划方面,也是为节目增加一个亮点。由于节目的主办单位是最高检,最高检主管的就是职务犯罪,所以我们目前能够做的就是职务犯罪这方面的通缉令,而刑事犯罪的通缉令是由公安部门主管。《贪官通缉令》上我们会发布全国在逃的、由各地检察机关通过公安机关发出的通缉令,只要是属于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我们都有涉及。”
-储备的通缉令已经有十几个
“在节目开播的时候,每天都会公布两三个贪官通缉令,我们现在做一个储备,目前已经有十几个贪官的通缉令。3月1日我们有可能发布的是一个河北的和一个日照的通缉令,但是还没有最后确定下来,总之是一些在逃的,已经经过公安机关签发的通缉令。事实上,通缉令初期是由公安机关来签发,像犯罪嫌疑人已经携款潜逃,或者到不了案,就会上通缉令。一般案件由当地的公安机关签发通缉令,比较重大的案件通过公安部来签发通缉令。我们的节目会按照通缉令的标准对这些资料进行整合,这些人的照片、资料通过卫星、地面站等电子媒体转到各个地区电视台。电视台比一般平面媒体的效果要好,通缉令的覆盖面很广,公安机关就更容易抓到犯罪嫌疑人。
“我们在《贪官通缉令》上所通缉的犯罪嫌疑人都涉及了重大的案件,一般都是上百万,或者级别比较高一些。因为一旦作为被通缉的对象,情节都是比较严重的。像在我们的《贪官通缉令》的储备中就有:犯罪嫌疑人纪建平,女,42岁,汉族,大专文化,河北饶阳县人。系工行高开区支行原副行长,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本单位公款500万元挪用给个人使用,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现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陈杰,男,汉族,身高1.75米,戴宽边近视眼镜,中等体形,椭圆脸,山东口音,讲话速度慢。他在担任建设银行日照市分行望海路办事处营业室副主任期间,贪污储户存款66万余元,现负案在逃。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2万元奖励。
“《贪官通缉令》基本上用的是写实的手法,通缉令原本是什么样的,我们就会播出什么样的,像带照片、基本自然情况描写等等。在有些《贪官通缉令》中还有一个很明确的悬赏,比方说提供一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抓到人,就奖励几万块钱。”
“上星追贪官”是一个新手段
“抓捕贪官正常的步骤应该是先有群众直接向检察机关举报,说发现了贪官,我是知情人,我有一些证据,我要告诉某某某我知道谁贪污了公款,或者看见谁收受了贿赂。然后检察机关要审视是否有核查的必要,因为从事实的详实程度上能看出来是否有诬告、陷害的情况。如果有审查的必要,检察机关就会先进行初查,然后再进行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措施,采取刑事拘留,如果在刑事拘留9天内查明犯罪事实,就逮捕犯罪嫌疑人。然后把犯罪嫌疑人送到派出所,侦查完毕之后就提出起诉。
“为什么要发布这么一个《贪官通缉令》呢,有的贪官可能听到风声了,或者没听到风声,自己心里害怕,拿起钱就跑了。案发以后我们就很可能找不到他,侦查机关就回到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追捕,但是很有可能找不到。现在一般有两个手段,一个是网络上面的追捕,而另一个也是大部分需要公安机关的人员进行追捕。发布通缉令,法律规定只能由公安机关来发布。需要发布通缉令的时候检察机关会把名单报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通缉的,看是全国范围的通缉还是省内范围的通缉,再设定级别,A级、B级,设定奖赏的额度,然后就登上网络进行通缉。我们《贪官通缉令》中所发布的实际上也是网络范围内的,只不过是把涉及赃款50亿的3800多名职务犯罪的人找了出来,因为我们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做的节目,而最高人民检察院管理的是职务犯罪这一部分。所以我们就‘上星追贪官’,把这些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信息整合、过滤一下,发布出来。
“如果有人看到了通缉令来举报,我们还在节目中公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也可以到我们《法制中国》来举报,我们也会上报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是一个执行机关,协助检察机关来追捕、通缉等等。”
起到威慑贪官和使老百姓参与的作用
“我们做这样的一个节目也是希望广大老百姓能够参与进来,因为检察机关的人员毕竟有限,获取信息的来源也比较少,而我们做了《贪官通缉令》这样一个栏目,就能吸引老百姓们的兴趣,积极地参加到反贪的活动中来,为检察机关提供一些线索。而有时候,老百姓提供的信息也是非常准确的。而且对起贪心念头的人绝对有一个威慑作用,告诉他绝对无处可逃。”
但是当记者问到一位老百姓的时候,他说:“其实,如果能抓到,早就抓到了。不过作为社会上的一员,如果得到可靠的消息,我也很乐意提供线索。”
已经有60多家电视台和我们签约
主管发行的李婷小姐对记者说:“虽然最高人民检察院是节目主管,但是节目走的却是市场运作这个线路。我们的节目将在全国各地电视台播出。我们的节目已经运作了半年时间,我们的运作班子主要落实在《检察日报》,因为它是个媒体,另外还有全国各地的电视台、电视节目公司的人员也加入到我们中来,我们的制作班子一共有60多人。”
“现在与我们签了合同的,全国已经有60多家电视台。这些电视台都是地方级以上的电视台,包括一些大城市的电视台和省台。另外像上海、重庆、天津这些大城市,我们也在进一步洽谈。而我们现在也有一个想法,每个星期做一期节目精品回顾,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这些《贪官通缉令》会滚动播出,不一定是每天不重样的,对某些重大案件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我们还会滚动播出。各个台的播出时间也不一样,大部分是黄金时间或次黄金时间,大概在19:00~22:00。
“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前从来没有电视、影像、视频这种报道,我们《法制中国》是最高人民检察机关创建以来第一个真正从事检察和法制新闻传播的电视媒体,主要是扩大检察宣传的覆盖面,扩大它的深度,扩大自己的宣传效果,形成自己的宣传效应。因为平面有它的缺陷,没有电视媒体覆盖面大,广度和深度也不是很够。而作为电视节目,《法制中国》的渗透力很强,在全国遍地开花。” -本报特约记者鲁燕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