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厅公布户籍改革实施办法 落户成都条件放宽
根据去年11月10日省政府下发并实施的《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省公安厅昨(4)日公布了户籍改革的实施办法。其中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全面放开,而落户成都的“自由度”还有待进一步放宽。
据了解,由于考虑到政府公共支出数额等诸多因素,户籍改革将采取先乡镇,再小城市、中等城市,最后大城市、特大城市逐步推进的办法。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之前,像成都等大城市或特大城市的户口迁移政策暂不会全面放开。但是,我省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在落户大中城市方面仍然尽可能地降低了门槛。如优先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业务骨干和有突出贡献者夫妻分居问题;优先办理高学历人才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城市入户手续等,旨在通过系列户籍优惠政策,促进经济的发展。
今日下午2时,省公安厅户籍管理部门将委派工作人员值守本报热线6757777,就广大读者关心的问题接受咨询。

